大河报 2小时前
男子取保候审期间为立功,“做局”检举他人酒驾,获轻判次月被发现,最终法院改判,两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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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取保候审期间,为获从宽处理,委托多人 " 做局 ",诱使他人醉酒驾驶并由自己检举揭发。当地法院认定其有立功表现,对其从轻处罚。但在判决次月,其 " 做局 " 行为被警方发现,最终法院改判,该男子因教唆他人,作为共犯论处危险驾驶罪,最终两罪并罚。

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更新一则以危险驾驶罪共犯论处的指导性案件。当事人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在取保候审期间,李某为获得从宽处理,承诺以 2 万元酬金,委托他人 " 做局 " 诱使艾某醉驾,最后再由李某揭发。

在当地法院审理李某诈骗案时,认定李某检举行为构成立功,对其从轻处罚。2023 年 9 月 13 日,李某以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 2 年 3 个月,并处罚金 3 万元。但在判决次月,警方侦办艾某涉嫌危险驾驶案时,发现艾某系被 " 做局 " 而醉酒驾驶的事实。于是,当地检察院补充起诉 " 共犯 " 李某犯危险驾驶罪,法院启动再审撤销原判,以诈骗罪改判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3 万元,与危险驾驶罪判处的拘役 2 个月,并处罚金 1 万元。两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3 年,并处罚金 4 万元。

法院裁判理由认为,本案中,被告人李某为获得从宽处理,支付报酬,指使被他人教唆艾某实施犯罪并检举揭发,不构成立功。李某不仅提起犯意,还遥控指挥他人教唆犯罪,其亦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且根据其犯罪情节应依法从严惩处。被 " 做局 " 者艾某本无犯罪意图且受他人反复唆使,最终依法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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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 · 大河报记者 杜倩雯

编       辑:王   聪

校       对:赵秀荣
值班主任:钟玉芹
审       核:施一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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