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 ( 601933.SH ) 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终局裁决书。针对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未按约支付万达商管股份转让款一事,仲裁庭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向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 36.39 亿元、加速到期违约金 2.18 亿元,以及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申请人方共同承担仲裁费 1825.16 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被申请人尚未履行义务,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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