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 6小时前
永辉超市38亿追款“落槌”,王健林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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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近一年半,永辉超市(601933.SH)针对万达商管股份转让款的仲裁申请有了结果。

4 月 14 日晚间,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终局裁决书。针对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简称 " 大连御锦 ")未按约支付万达商管股份转让款一事,仲裁庭裁决支持了其追款申请。

在本次仲裁纠纷中,申请人为永辉超市,第一被申请人为大连御锦,第二被申请人为王健林,第三被申请人为孙喜双,第四被申请人为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 一方集团 ")。

根据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大连御锦需向永辉超市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 36.39 亿元、加速到期违约金 2.18 亿元,以及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与此同时,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企查查信息显示,大连御锦股权穿透后的大股东为一方集团,孙喜双为一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那么,永辉超市为何出售万达商管股份?王健林又为何成为连带担保人?事情要从八年前说起。

早在 2018 年时,为了拓展优质物业,永辉超市曾以 35.3 亿元的价格,从一方集团手中买下大连万达商管约 3.9 亿股股权。据公开资料显示,实控一方集团的孙喜双,是王健林多年好友,两人多次在生意上有过合作。

2023 年 12 月时,永辉超市决定出售所持股份,并与一方集团旗下公司大连御锦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标的股份 3.89 亿股,股份转让价款约 45.3 亿元。

2024 年 7 月 26 日,永辉超市又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签订《补充协议》,将剩余转让款的付款方式,调整为分八期支付,并增设王健林、孙喜双及一方集团为担保方。由此,王健林成为这桩交易的 " 保人 " 之一。

当时永辉超市表示,之所以调整出售方案、付款方式,是因为大连御锦短期资金周转困难,但正在积极处置资产回笼资金,用于支付后续交易股份转让价款。

但到 2024 年 10 月 10 日,永辉超市宣布,由于大连御锦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第四期股权的转让款,公司已经发函,要求对方立即付款,并将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追究大连御锦及王健林等多个担保方的法律责任。

相关仲裁请求为:裁决大连御锦立即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 36.39 亿元,并支付加速到期违约金 2.18 亿元。此外,裁决大连御锦支付相关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裁决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从如今的结果看,永辉超市对大连御锦的追款行为,得到了仲裁委员会的支持。同时,王健林、孙喜双等需为相关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据悉,裁决所确定的付款义务,被申请人应于裁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履行完毕。

永辉超市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被申请人尚未履行义务,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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