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 前天
郑州: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caijing1.html

 

睿思网讯:4 月 16 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经研究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延迟退休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在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30 年前提下,贷款到期时间男性由原来的 65 岁延长至 68 岁、女性由原来的 60 岁延长至 63 岁。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涉及事项按原政策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同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解读。

一、强化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在当地已有一套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再次购买商品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按家庭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上浮 20%。

解读:该项政策所指多子女家庭为 " 有两个以上子女,且至少一名未成年 " 的家庭。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时,结清上一笔公积金贷款后,可按照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在 130 万元的基础上,上浮至 156 万元,并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 年期及以下 2.1%,5 年期以上 2.6%)。

二、明确购房套数认定标准。在本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行政区范围内住房情况,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

解读:该项政策实施后,按照区、县(市)认定住房套数。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从原来市内五区统一认定调整为按照区(县)、市认定,所购住房为家庭在区、县(市)首套或第二套住房时,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为第三套住房时,则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三、优化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申请人符合现行其他贷款条件时,家庭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购买改善型住房时,可按照首次贷款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读:根据该政策,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结清后,所购住房为家庭在该区、县(市)首套或二套改善性住房的,仍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 年期及以下 2.1%,5 年期以上 2.6%),最高贷款额度可为 130 万元(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 156 万元)。该项政策为阶段性措施,暂实施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 商转公贷款 " 对应政策参照上述解读执行,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标签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 郑州 公积金贷款利率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