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 月 20 日达刚控股公开信息显示,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妍、非独立董事韦尔奇、孙建西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是未及时履行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义务。2023 年 11 月 , 达刚控股时任实控人孙建西与西安中旺众邦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达刚控股知悉该事项 , 但未在协议签订及后续进展过程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情况。2023 年 12 月 , 孙建西与阜华冠宇量化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订转让 5% 股权的《股票转让合同》, 上述交易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取得《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2024 年 7 月届满时公司未及时披露股权转让进展。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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