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4 月 21 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决定书显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龙建设 2016 年至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为成龙建设发行 "19 成龙 01" 公司债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永拓所在相关审计工作中未勤勉尽责:未有效识别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执行内部控制审计程序不到位;未就银行存款、收入、成本及往来款的真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就工程项目完工进度的真实性、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执行存货监盘及截止测试程序不到位;未就税费真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 1,509,433.96 元,并处以 4,528,301.88 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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