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岭南 ( 002717.SZ ) 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就农发银行东莞市分行与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主要事项,判令被告一岭南水务 ( 连平 ) 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约 1.99 亿元及利息、罚息等,并赔偿律师费;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外,法院撤销一审第四项判决,判定原告对被告一在相关 PPP 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涉案金额合计约 2.01 亿元。本次为终审判决,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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