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4 月 27 日讯,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公司向同一客户同一项目提供设计、设备、施工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应用错误,导致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年报存在会计差错。二是公司部分电力设备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应用错误,导致公司 2023 年半年报、2023 年报、2024 年半年报存在会计差错。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施小波、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子健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董事长施小波、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子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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