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即将出台。
5 月 1 日起,《天津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涉及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信息化发展等 7 章 53 条。针对当前社会高度关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监管应用、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生态治理等,条例都作出了细化规定。条例出台后:各类网站、手机客户端等网络运营者,在使用人工智能系统前,必须完成安全测试与评估,同时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相关报告、依规完成备案;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平台,要严格规范训练数据与数据处理全流程管理。一旦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网信部门将依据《网络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出具执法意见。除了做好监管,条例还强调要加快场景培育开放,从小切口入手让数字技术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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