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4 月 29 日,湖南舜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因涉及宁远县南部生态文化新城建设 PPP 项目的重大诉讼,二审判决湖南中科公司支付相关项目的土石方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公司在一定的金额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
其中,湖南中科公司应支付宁远县体育中心项目 3484 万元、宁远县妇幼保健院项目 1657.72 万元、宁远县第二中学新校区项目 215.98 万元及逾期利息,发行人承担金额范围合计约 5778.20 万元。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已生效。因舜源集团被认定为被执行人,2026 年 2 月,经双方协商,舜源集团将按计划支付相关执行款项,楚风公司不再申请执行。截至目前,舜源集团未被认定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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