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 月 30 日双鹭药业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波、非独立董事梁淑洁、财务负责人冀莉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 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是信托业务方面。公司存在通过信托产品对外提供资金的情况 , 截止目前 , 合计 7.64 亿本金未收回且存在较大损失 , 上述业务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对外披露 , 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 相关资金支出、公章审批、合同管理等内部制度存在缺陷。二是财务核算方面。存在个别收入确认跨期、生产成本核算不准确、销售费用确认跨期、个别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的支撑依据不充分的问题。三是其他规范性方面。存在未严格执行外包服务验收制度、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瑕疵、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不完善的问题。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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