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 月 1 日伊泰 B 股公开信息显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晶泉、副总经理杨嘉林、董事会秘书贺佩勋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约见谈话。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伊泰 B 股 ) 控股子公司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签署《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污水处理装置 EPC 总承包合同协议书》, 暂定合同金额 650,550,000.00 元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5%,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伊泰 B 股直至 2025 年 11 月 26 日才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 并于当日对该关联交易审议情况进行了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 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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