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5 月 2 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刘伟亮、康宏。
决定书显示,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2023 年以来,正荣地控涉及 71 项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项未及时披露,单次违约金额均超过 1000 万元。
2.2023 年以来,正荣地控涉及 27 起重大诉讼达到涉案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占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上年末净资产 5% 以上,其中 25 起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2 起重大诉讼未披露其首次或进展情况公告。
3.2023 年以来,正荣地控涉及 10 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及时披露。
4.2023 年以来,正荣地控涉及现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金明捷、财务负责人宋喜娥分别有 69 项、89 项新增被限制高消费事项未及时披露。
5.2022 年以来,正荣地控涉及 5 起 1 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超过三分之一的董事、三分之二的监事以及董事长、总经理变更事项未及时披露。
6. 正荣地控 2023 年 5 月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事项未及时披露,且披露不完整。
7. 正荣地控 2023 年 7 月主体信用评级及 3 只公司债券债项信用评级被终止事项未及时披露。
8. 截至 2022 年末、2023 年 6 月末、2023 年末、2024 年 6 月末和 2024 年末,发行人分别存在受限金额超过各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净资产 10% 的单项资产,正荣地控未披露单项资产情况、受限原因、受限情况和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9. 正荣地控 2023 年审计报告中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调整 2022 年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相应数据,但未披露更正公告,且未在公司债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及对以往各报告期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0. 正荣地控 2021 年度、2022 年度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其披露的 2021、2022 年度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存在错误。
以上行为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的规定,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刘伟亮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康宏作为时任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上述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正荣地控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刘伟亮、康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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