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5 月 2 日讯,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哈工智能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公司 2017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哈工智能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7 年至 2024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三、哈工智能未披露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四、哈工智能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3 年至 2024 年年度报告及相应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王飞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乔徽时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艾迪时任公司董事长、董事,王妍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佩时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雪晴时任公司副总经理,赵亮时任公司总经理,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对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800 万元罚款;对王飞给予警告,处以 1,000 万元罚款,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乔徽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对艾迪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对王妍、陈佩给予警告并各处以 150 万元罚款;对王雪晴、赵亮给予警告并各处以 60 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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