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4 月 30 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武汉市财政局、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通知,出台多项房地产政策,旨在完善政策体系,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
信贷支持加码
2026 年 5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买新建商品住房,若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无成套住房,按首套认定。
公积金政策优化
调整贷款套数认定:2027 年 6 月 30 日前,缴存人家庭改善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挂牌出售的一套已有住房不纳入套数认定;但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国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仍不予贷款。
优化存量贷款比例:取消存量房公积金贷款按房龄分级规定,首套最高比例不超房屋总价 80%,二套不超 70%。
扩大异地贷款范围:全国城市缴存职工在武汉购房或有未结清商贷,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取消借款人(含配偶)须武汉户籍限制。
购房优惠支持
新城区阶段性补助:2026 年 5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新城区购房,首套按购房合同总房价款 1.5% 补助,二套按 1% 补助。
商办类房屋补助:2026 年 5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个人购买新建商办类房屋,按购房合同总房价款 1% 补助。
政策期限延长
《关于持续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通知》中 " 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 " 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该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负责解释,各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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