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经拱北海关技术中心鉴定,
拱北海关所属闸口海关
近期查获的一批水生动物产品
确认为石珊瑚目物种的骨骼制品。
石珊瑚目所有种均被列入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CITES)附录Ⅱ。

3 月 20 日 18 时许,内地旅客吴某经拱北口岸旅检大厅的海关 " 绿色通道 " 进境。现场关员发现其神情异常、步伐僵硬,遂实施截查。经进一步查验,关员从其携带的背包中查获水生动物产品 1 批,共 1.8 千克。


拱北海关技术中心鉴定,上述产品为石珊瑚目物种的骨骼制品。石珊瑚目所有种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海关提醒
除合法持有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外,禁止携带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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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拱关微发布
编辑:胡洁婷
责任编辑:蓝辉龙
三审:孟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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