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薪酬与持有人利益的绑定机制进一步趋严。
近日,中基协发布新版《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指引明确,基金管理公司须建立严格问责机制,强化薪酬管理约束力,举措涵盖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等多个维度。
财经观察站 作者:旭日

《财经观察站》获悉,目前多家基金公司已着手研究起草绩效薪酬追索扣回专项制度,行业落地节奏明显加快。
4 月 30 日,北京某小型公募业内人士李明(化名)表示,其所在公司近期已面向员工开展薪酬体系专项宣导,同步优化薪酬考核及追索扣回机制,相关配套细则预计于今年 11 月进入落地检查阶段。
谈及新规带来的行业影响,李明分析称,多数中小公募薪酬基数本身偏低,此次退薪追责新规对其整体冲击相对有限;但对头部公募而言,盈利限制与薪酬追责同步加码,部分从业人员权衡职业发展与收益空间后,选择离职投身私募赛道。
" 与此同时,部分薪酬激励力度激进的中小公募,反而受新规约束冲击更大。当前行业马太效应愈发凸显,人才流动呈现清晰层级特征,中小公募人才向头部机构汇聚,头部公募核心投研人才则加速向私募行业流动。" 李明进一步补充。

追责范围全覆盖重大过失、考核造假均需退薪
此次规则修订,是 2022 年相关薪酬考核指引发布后,公募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领域的又一次重大制度升级,也是继公募费率改革、业绩比较基准规范之后,推动公募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配套举措。
从制度设计来看,若员工出现绩效考核造假、引发重大风险事件、履职存在重大过失,或是公司存在违规发放薪酬等情形,将触发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该机制不仅覆盖全体在职员工,离职、退休人员同样纳入适用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薪酬追索扣回并非公募行业首创,目前在银行业已成熟实施多年。业内普遍认为,建立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能够倒逼从业人员勤勉审慎履职,全面提升机构合规风控成色。
有知情人士透露,从行业惯例来看,绩效薪酬追索扣回仅限定于重大过失、违法违规、履职不力等特定情形,公募机构在制度设计中也会严格划定适用边界,避免机制被滥用。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新版《指引》直击 " 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 " 的行业顽疾,倒逼基金公司彻底重塑经营逻辑,发展导向从单纯追逐管理规模转向深耕投资回报;同时推动公募投资风格从短线交易型,向长期配置型转型,坚守基本面价值投资本源。
政策落地具备明确顶层依据。去年 5 月,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基金公司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责任人依法开展薪酬追索扣回。
今年 4 月,中基协正式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再次明确基金公司需建立严格问责机制,通过薪酬止付、追索扣回等方式筑牢薪酬管理底线。
重塑行业激励格局倒逼长期主义价值投资落地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建立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本质是为现有薪酬考核体系补齐制度短板。一方面监管已有明确政策要求,另一方面行业过往已有零星退薪案例落地,也倒逼各家机构加快完善制度建设。完备的追索扣回制度,也能在后续迎来监管整改、股东督导要求时,保障相关工作顺利落地执行。
南开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的核心,是重构公募行业激励约束机制,彻底打破基金经理 " 旱涝保收 " 的传统格局。
" 新规搭建起递延支付 + 强制跟投 + 追索扣回三重约束体系,将产生三大正向作用:其一,强化终身问责约束,从业人员若因重大过失、违规操作、业绩造假造成投资者损失,公司可依法追回已发薪酬,构建责任追溯闭环;其二,深化利益深度绑定,把从业人员薪酬与基金长期业绩、投资者盈亏直接挂钩,终结旱涝保收的固有薪酬模式;其三,引导行业坚守长期主义,依托薪酬后置兑现、动态调整规则,抑制短期业绩冲动,以投资者长期财富增值为核心目标。" 田利辉进一步表示。
在田利辉看来,新规也将为普通基民带来三重利好。一是投资者保护力度实质增强,基金出现重大亏损或违规事件时,可通过追责追回相关薪酬,部分资金可用于投资者损失弥补,实现有责必究、权责对等;二是机构服务导向根本转变,新规明确销售人员考核中,投资者盈亏指标权重不低于 50%,基金经理中长期业绩考核权重不低于 80%,倒逼行业从重销售、冲规模,转向重持有、重体验;三是行业生态持续优化,以薪酬机制为指挥棒,引导行业告别规模内卷,转向质量竞争、价值竞争,长期将进一步巩固公募作为居民财富管理核心载体的公信力与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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