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6 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榆林监管分局、延安监管分局
分别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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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榆金监罚决字〔2026〕2 号)显示,因 " 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贷后管理流于形式 "," 贷前调查不到位,超企业实际需求发放银团贷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分别对陕西佳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 22 万元和罚款 23 万元的处罚。
因 " 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贷后管理流于形式 "," 贷前调查不到位,超企业实际需求发放银团贷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对李文智(时任陕西佳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处以警告。
因 " 贷前调查不到位、超企业实际需求发放银团贷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对刘瑞园(时任陕西佳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客户经理)处以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延金监罚决字〔2026〕1 号)显示,因 " 未对关联企业进行统一授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安监管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处以罚款 25 万元的处罚,对刘志强(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信贷三级经理、风险管理部审查人)处以警告。
来源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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