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9小时前
清越科技涉嫌财务造假,中介机构火速启动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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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紫晶存储、广道数字之后,A 股又一先行赔付案例进入实质推进阶段。

5 月 8 日,科创板光电企业 ST 清越(原清越科技,688496)发布多条公告披露,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实控人高裕弟将与中介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再现中介机构先行赔付案例

证监会认定,清越科技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半年报虚报利润,涉嫌欺诈发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 17288 万元,对 4 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 3300 万元并采取 4 至 8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清越科技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虽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结构责任未明,但清越科技 IPO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实控人高裕弟三方已火速于同期宣布,拟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长期以来,在证券虚假陈述、欺诈发行等案件中,普通投资者维权成本高、周期长、成功率低的现象较为突出。传统诉讼路径往往需经历立案、举证、审理、执行等多个环节,耗时通常 1-3 年甚至更长;中小投资者因缺乏专业法律知识、证据收集能力弱,且单个索赔金额有限,常常面临 " 起诉难、举证难、执行难 " 的 " 三难 " 局面,导致大量受损投资者选择放弃维权。据过往案例统计,部分证券欺诈案件中,投资者实际获赔比例不足 30%,部分案件甚至拖延数年仍未有实质进展,既放大了投资者损失,也削弱了市场信心。

此次先行赔付,则延续了 2019 年《证券法》修订以来 " 快速救济 + 足额赔偿 " 的成熟路径。投资者无需等待漫长的诉讼程序,即可通过专项基金获得便捷赔付,而中介机构也可以在完成赔付后,依据《证券法》第九十三条依法向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实现责任合理分担与市场风险及时出清。

据公开信息,截至目前 A 股市场已落地万福生科(2013 年)、海联讯(2014 年)、欣泰电气(2017 年)、紫晶存储(2023 年)、广道数字(2025-2026 年)五单先行赔付案例。其中紫晶存储案由中信建投证券联合致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恒益律师事务所共同出资设立专项基金,累计赔付 10.86 亿元,覆盖 1.6 万余名受损投资者,97% 适格投资者获赔,98.9% 损失得到弥补,赔付效率远高于传统诉讼。广道数字案中,五矿证券出资的专项基金同样展现高效:2025 年 12 月 30 日设立,2026 年 2 月底已完成 95.94% 适格投资者赔付,支付金额占应赔付总额的 99.58%。

业内人士指出,先行赔付本质上是中介机构主动履行 " 看门人 " 职责的体现,既便捷高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也为后续向 " 首恶 " 追偿留足空间。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缪因知此前撰文强调,将追偿权交给专业的中介机构,更有利于 " 追首恶、惩帮凶 ",走完资本市场追责的 " 最后一公里 "。

先行赔付不等同责任认定 中介机构仍可依法追偿

值得注意的是,先行赔付本质是投资者快速救济机制,并非责任终局认定。

从责任划分来看,清越科技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主体与虚假陈述实施方,应承担终局赔偿责任,是追偿核心对象。其他连带责任人包括控股股东、实控人、发行人董监高,以及参与 IPO 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法律界人士表示,先行赔付属于民事追偿,与行政、刑事责任认定相互独立,赔付完成后,先行赔付出资方可依据《证券法》规定,向清越科技及其他连带责任人全面追偿。

先行赔付对于保荐机构也是更优的选项。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樊健表示:" 先行赔付的主要功能在于使受损投资者尽快获得赔偿,从而减小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重大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同时,保荐人通过先行赔付有助于避免或减轻行政处罚,有助于维持自身声誉和正常经营。"

本次先行赔付有望延续上述路径,为投资者提供 " 优先保护 "。

监管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完善

2026 年以来,监管部门多次明确鼓励先行赔付。证监会 2026 年系统工作会议强调推动更多先行赔付案例落地;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亦表示,要健全多元化争议解决路径,促进先行赔付等民事赔偿典型案例落地。

配套政策方面,证监会修订《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对主动开展先行赔付、有效减轻投资者损害的证券公司,评价扣分上限仅 1 分;中国证券业协会同步修订《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先行赔付行为可免于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体现 " 过罚相当 " 与正向激励导向。

本次保荐机构等主体在上市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日即发起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意向安排,体现了相关中介机构主动运用先行赔付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责任担当意识,也标志着先行赔付实践进入日趋成熟发展阶段,能更高效、妥善地弥补投资者的损失。

市场观察人士认为,此类机制引导中介机构从 " 被动应对 " 转向 " 主动担责 ",有助于节约监管资源、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并推动行业形成诚实守信的生态。与此同时,参照近年已经实施及正在实施的先行赔付案例,相关证券公司在赔付执行期间及赔付完成后业务均正常开展。 ( 文 / 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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