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6035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或 " 大族激光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029,603,4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05,920,681.6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拟派发的现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实施,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一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9,603,4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1 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及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988 号大族科技中心
咨询联系人:方行健
咨询电话:0755-86161340
传真电话:0755-86161327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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