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 43分钟前
大理苍山研学营8岁自闭症男孩走失身亡,家属再报案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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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大理苍山研学营 8 岁自闭症男孩走失身亡,家属再报案后续:涉事机构不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不予立案;刑事立案监督已被受理》

大理苍山研学营中走失的 8 岁自闭症男孩小凯不幸身亡一事,曾引发社会关注。5 月 16 日,扬子晚报 / 紫牛新闻记者从小凯母亲处获悉,他们的代理律师此前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向大理警方申请报案,目前已经有了结果。" 当地警方决定不予立案,他们认为涉事机构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小凯母亲郭女士告诉记者," 警方告诉我,因为自闭症干预机构没有相关的安全管理规范,所以老师的失职也就不存在违反相关的安全管理规范,所以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郭女士还表示,今年 4 月初,她委托代理律师向大理检方申请的刑事立案检察监督,目前尚未有明确结果。

据本报此前报道,遇难者小凯的母亲及代理律师接受扬子晚报 / 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最初是以 " 失踪案 " 立案的,在家属控告涉事机构和四名带教老师涉嫌 " 过失致人死亡罪 " 和 " 非法经营罪 " 后,公安机关在撤销决定中明确回复,认为相关单位和人员不构成上述两项罪名。他们对公安机关的决定有异议,面对公安机关的撤案决定,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公安机关对 " 过失致人死亡罪 " 不予立案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涉案的四名老师带领小凯进入苍山自然保护区的行为,并不会导致小凯死亡的危险结果发生,缺乏死亡危害结果的预见性;二是老师带孩子进山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对于 " 非法经营罪 ",公安机关则表示,该机构是否实质上构成 " 办学活动 " 需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且即便是违法开展教学活动,根据法律规定,也不构成非法经营犯罪。

小凯的家属及律师认为,涉案的四名带队老师大多是苍山本地人,理应知晓苍山的危险性,因此应当能够预见到孩子失踪后可能面临的死亡结果,主观上具备预见性。此外,小凯作为一名 8 岁的自闭症儿童,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的各方面行为都与老师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2026 年 4 月 10 日,扬子晚报 / 紫牛新闻记者从小凯家属的代理律师处获悉,此前家属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请的刑事立案监督已被受理。

小凯母亲告诉记者,此前他们控告涉事机构老师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但警方未予立案," 本次报案不是为了变更罪名,而是我们认为涉事机构可能还涉嫌另外一个罪名是重大责任事故罪。并且我们还提供了两个与本案类似的参考案例,所以向公安机关提交了新的材料。"

来源 | 扬子晚报 / 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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