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收盘,恩捷股份 ( 002812 ) 报收于 76.45 元,上涨 0.88%,换手率 3.99%,成交量 32.79 万手,成交额 24.95 亿元。
当日关注点来自交易信息汇总:5 月 15 日主力资金净流入 3787.85 万元,散户资金同步增持。来自主机构调研要点:公司终止收购中科华联资产,因交易各方未就合作方案达成一致。来自主机构调研要点:公司控股子公司具备半固态电池隔膜量产能力,并布局硫化物固态电解质研发。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回购注销 813,379 股限制性股票,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5 月 15 日主力资金净流入 3787.85 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 5077.87 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 1290.02 万元。
机构调研要点
5 月 15 日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投资者说明会
公司就投资者以下问题进行回复:
问:本次终止购买中科华联资产,双方在后续有无合作计划?
答:后续双方会继续保持正常商务合作,具体合作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为什么终止收购?对股价影响?
答:由于交易相关方未能就本次交易的最终合作方案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公司股价受经营状况、二级市场买卖意愿、市场波动等多因素影响,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本次未收购成功,对中科华联会产生什么影响?中科华联自身有无上市计划?
答:中科华联将保持独立运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推进资本化规划,依托在湿法锂电隔膜设备和 5 μ m 高强膜的领先优势,继续与包括恩捷股份在内的上下游企业合作。
问:扩产原因?会继续内卷吗?
答:公司扩产计划及投产节奏将根据下游需求合理安排,密切关注需求变化,以合理布局产能,满足客户需要,并努力修复盈利。新项目建设有助于稳定市场份额、提升竞争力,未来营收和利润有望增加。公司将通过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率与长期主义取得竞争优势。
问:海外基地的运营状态?
答:目前公司海外项目进展顺利,匈牙利项目一期已投产并向海外客户正常供货,美国项目正正常推进,完成客户验证后将推进投产。
问:最近几年公司在研发投入上有什么新的战略调整?针对固态电池发展布局?
答:公司研发聚焦隔膜主业,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三合电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具备半固态电池隔膜量产供应能力;湖南恩捷前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专注高纯硫化锂、硫化物固态电解质和硫化物固态电解质膜产品的研发。公司已在 CIBF2026 展会上发布复合骨架支撑固态电解质膜新产品。
问:公司 5 μ m 产品布局?
答:公司 5 μ m 超薄高强膜产品已实现量产,现有 HS5(极致安全)、HSV5(高能快充)、XHS5(高温稳定)三大系列产品。
公司公告汇总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就云南恩捷新材料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董事薪酬、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六项议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0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13,379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3.0474 元 / 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982,131,897 股变更为 981,318,518 股,注册资本由 982,131,897.00 元变更为 981,318,518.00 元。以上事项已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现通知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关于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占总表决权股份的 28.9502%。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两项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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