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4小时前
博主“我是大彬同学”侮辱贬损鸿蒙智行,被判赔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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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8 日,鸿蒙智行法务部门对外公布两起名誉权维权案件的最终结果及一起报案进展,涉事自媒体 " 我是大彬同学 " 二审维持原判赔偿 150 万元," 骠骑尉 — 松亭先生 " 一审被判赔偿 40 万元,另有多个长期造谣账号的运营者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鸿蒙智行方面介绍,针对 " 我是大彬同学 " 的诉讼,二审法院已依法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定该账号发布的言论脱离基本客观事实,超出正常表达自由范围,带有明显侮辱、贬损意图,构成对鸿蒙智行名誉权的侵害。

判决要求 " 我是大彬同学 " 立即删除所有侵权言论,在相关平台公开向鸿蒙智行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150 万元。这一金额创下近年来汽车行业自媒体侵权赔偿的较高纪录。

另一起案件中,法院一审判决认定 " 骠骑尉 — 松亭先生 " 故意贬损鸿蒙智行,构成名誉权侵害,判令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 40 万元经济损失。

据了解," 骠骑尉 — 松亭先生 " 此前发布的多篇内容被法院认定存在捏造事实、恶意解读产品信息等行为,对鸿蒙智行的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除了上述两起诉讼,鸿蒙智行法务还向公安机关就其他长期造谣、抹黑的网络账号进行报案。目前," 刺小 "" 改年 "" 爱 ** 波 " 等账号的实际运营者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这类案件的判决结果释放出明确信号,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自媒体从业者必须坚守法律底线,不能以 " 言论自由 " 为名行侵权之实。

鸿蒙智行法务部门强调,将持续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和恶意抹黑行为,同时呼吁行业共同营造健康的网络舆论环境。

对于广大自媒体从业者而言,这些判决也敲响了警钟。业内人士建议,内容创作应坚持客观真实原则,对未经证实的信息谨慎传播,避免因一时流量冲动触犯法律红线,最终得不偿失。

来源:大河报记者 祁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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