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 月 19 日豪森智能公开信息显示,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德熙、副总经理杨宁、副总经理许洋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 信息披露违规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德熙、许洋、杨宁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 〔2026〕011 号 , 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 ) 查明的事实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豪森智能或公司 ) 存在以下情形。公司的收入相关内部控制不健全。一是部分客户验收报告日期签署不完整 , 导致个别对外报送的材料不准确。二是个别项目验收报告表述存在差错。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 财会〔2008〕7 号 ) 第五条、第三十六条等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德熙、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洋、时任副总经理杨宁予以监管警示。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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