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5 月 21 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统筹省级城建领域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城市更新。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运用 " 拨改投 ",放大乘数效应。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 自审自发 " 试点省份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探索可持续投融资模式。支持各地探索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资产评估,制定核算规则,遴选具有稳定收益回报率的城市更新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资产证券化产品。对有经营性收益、收费明确的使用者付费基础设施项目,允许采取特许经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各地依托项目库做好政策资金支持储备,支持金融机构为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交易结算、保险保障等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城市更新项目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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