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项目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即擅自开工建设,华能国际(SH600011)控股公司先后收到两张罚单,罚款共计 191.3 万元;项目未报批即擅自开工建设,华阳股份(SH600348)控股公司被罚约 143 万元……
2026 年 5 月第三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 A 股绿色周报第 245 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 NGO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 2020 年 9 月起,基于 31 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337 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 "A 股绿色周报 ",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 5 月第三周收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 10 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一周绿鉴:华能国际控股公司旗下两项目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即开工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5 月第三周)

本期收录的数据显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 10 家上市公司。其中,7 家属于国资控制的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10 家上市公司背后有 206.32 万户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华能国际控股公司华能华东(普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华能普洱公司 ")因凤山镇光伏发电项目和半坡乡光伏发电项目均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被普洱市生态环境局罚款,共计 191.3 万元。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文号为 " 普环罚〔2026〕21 号 " 的处罚书显示,凤山镇光伏发电项目于 2025 年 4 月开工建设,于 2025 年 12 月完工,建设情况与《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关于凤山镇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景环准〔2024〕5 号)审批的建设地点、建设面积、建设内容相比发生了重大变动,截至检查当日(2026 年 3 月 31 日)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因上述情况,华能普洱公司被普洱市生态环境局罚款 94.5 万元。
除此之外,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文号为 " 普环罚〔2026〕20 号 " 的处罚书显示,华能普洱公司半坡乡光伏发电项目于 2025 年 4 月开工建设,于 2025 年 12 月完工。该项目变动后,用地范围减少、主设备价格发生变化,外送线路和升压站与前期建设的和平村项目共用,集电线路与和平村项目部分共用,投资备案金额与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存在明显差异。截至检查当日(2026 年 3 月 31 日),华能普洱公司未按环评要求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华能普洱公司被普洱市生态环境局罚款 96.8 万元。
上述两项处罚金额共计 191.3 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普洱市人民政府官网核实相关信息发现,5 月 6 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文号为 " 普环准〔2026〕36 号 " 和 " 普环准〔2026〕37 号 " 的批复文件显示,凤山镇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半坡乡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均获得普洱市生态环境局的原则同意,投资金额分别为 14168.03 万元和 14585.28 万元。
5 月 20 日,记者通过华能国际公开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5 月 21 日,记者致电华能国际,接线人员表示,将协调相关责任人员查收采访函。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环保处罚:未批先建,华阳股份控股公司收百万元罚单
本期收录的数据显示,华阳股份控股公司山西平舒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平舒煤业 ")因项目未批先建,被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罚款约 142.97 万元。
信用中国收录文号为 " 市环罚〔2026〕11003 号 " 的处罚书显示,平舒煤业的选煤厂洗选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即擅自开工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平舒煤业被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罚款约 142.97 万元。
5 月 20 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华阳股份公开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5 月 21 日,记者致电华阳股份,接线人员表示,暂不了解该处罚详情,将去查收采访函,后续通过邮箱回复记者。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此外,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文号为 " 豫 0482 环罚决字〔2026〕15 号 " 的处罚书显示,2026 年 3 月 6 日,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飞航进行非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天康生物(SZ002100)控股公司河南天康宏展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宏展农牧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管道输送到宏展农牧配套的污水处理站,宏展农牧的污水处理站东北角有外排现象。经现场核查,宏展农牧水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罐下方管道破裂,污水未经处理从污水处理站东北角墙体漏洞排放至外环境。
处罚书还显示,经复查,2026 年 3 月 9 日,宏展农牧已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对墙体漏洞进行了封堵。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宏展农牧被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罚款约 66.48 万元。
5 月 20 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天康生物公开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5 月 21 日,记者致电天康生物,接线人员表示,将去查收采访函并与相关部门对接。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近年来,随着 ESG(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 A 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 2008 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 " 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 — 2019 年度 120 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 "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 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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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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