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5 月 26 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信息化建设不完善,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 5.8 万元。
同时,马国峰(时任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因对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信息化建设不完善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 1.5 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作出决定时间 |
| 1 | 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临金管罚决字〔2026〕18 号 | 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信息化建设不完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第一百六十五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 | 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 5.8 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 | 2026 年 5 月 18 日 |
| 2 | 马国峰(时任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 对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信息化建设不完善负有责任 | 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 | 警告并处罚款 1.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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