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5 月 26 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临金管罚决字〔2026〕18 号等行政处罚文书,对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罚单披露,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信息化建设不完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的相关条款。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对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 5.8 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时任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国峰,对公司上述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监管分局处以警告并处罚款 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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