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1小时前
楼市重磅!广州试点收购二手住宅,楼龄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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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26 日上午 10 时,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广州市新闻发布厅举办 2026 年第 19 场发布会。

本期发布会主要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穗 8 条 ")系列配套文件,进一步落地今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新政内容。

广州试点收购 300 万元以内、70 平方米以下二手住宅

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广州安居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钱喆表示,将出钱收购二手房,推动居民安心换新房。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畅通一二手住房置换链条,广州安居集团将立即启动支持居民 " 卖旧买新 " 专项试点工作,试行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与 " 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收购二手住宅。总体思路可以用三句话总结:国企出钱收旧房,居民安心换新房,资金安全有保障。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关于收购标准。本次试点收购对象为总价在 300 万元以内,建筑面积在 70 平方米以下,位于广州环城高速以内的二手住宅,楼龄不限。房产权属要清晰、无抵押查封、无安全隐患。

二是关于置换流程。居民通过 " 穗安居 " 微信服务号线上报名,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安居集团负责审核、评估、交易等全流程服务。收购价格以市场成交价为参考,采用 " 两次评估+协商确认 " 机制,通过企业初次询价评估、第三方专业机构复核评估,与居民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格,确保公正合理。居民须在二手住宅交易后 180 个自然日内购买位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宅。

三是关于资金安全。旧房收购款全额由银行专用账户托管,锁定用于购买新房。居民、开发商、收购主体三方资金隔离,确保从收购、监管到结算,全流程 " 专款专用 ",路径透明。

" 卖旧买新 " 是有温度、有力度的民生实事,更是激活市场的交易模式创新。收购后的旧房将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用途,重点服务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需求,以及城市自主更新项目的居民腾迁,真正实现 " 改善有支持、保障有来源、市场有循环 ",助力改善城市品质与人居环境,为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 卖旧买新 " 每套新建商品住宅最高补贴 3 万元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黄成军介绍," 穗 8 条 " 提出发放总金额 2 亿元的 " 卖旧买新 " 专项补贴,畅通一二手住房置换链条。为推动政策尽快落地,我局印发了《关于商品住房 " 卖旧买新 " 专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申领条件、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发放计划等进行了明确:

(一)申领条件。申领人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合同网签。

二是在新建商品住宅网签当日的前后 1 年内,完成个人名下本市二手住宅的转移登记,也就是说,既支持 " 先卖后买 ",也支持 " 先买后卖 "。

三是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申请了按揭贷款并完成抵押登记。需要说明的是,专项补贴实施对象为居民个人,即出售的二手住宅权属人为申领人本人(含本人为共有产权人的情形),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也为申领人本人(含本人为共有产权人的情形)。

(二)补贴标准。居民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贷款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的,按发放贷款总额的 1% 给予补贴;贷款总额达到或超过 300 万元,按每套新建商品住宅 3 万元的最高限额给予补贴。1 套新建商品住宅只给予 1 次补贴。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税务法律法规规定,补贴资金需要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三)申领流程。分为四个环节:一是线上申请,申请人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进入 " 卖旧买新 " 专区,实名认证并填报申请材料,包括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本人银行账号、已售二手住宅的房产证号、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网签合同号、抵押登记字号和债权数额等。

二是资格审核,每季度前 5 个工作日内,由我局完成上季度申请人资格审核。

三是确定名单。完成资格审核后,通过审核人数未超过该批次发放名额的,所有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均纳入补贴发放名单;通过审核人数超过该批次发放名额的,通过摇号确定补贴发放名单,摇号过程由公证机构依法公证。

补贴发放名单在每季度前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 " 卖旧买新 " 专区进行公示,申请人可登录查询结果,未摇中者自动进入下一批次参与申领。四是核发补贴。补贴发放名单确定的次月底前,我局将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后的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系统填报上传的银行账户上。

(四)发放计划。考虑到 " 先卖后买 " 或者 " 先买后卖 " 都需要一定时间,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自 2026 年 6 月至 2027 年 12 月共发放 7 批次,第一至第六批次每批次发放 1000 个名额,当季度提出申请的时间截止到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末日 24 时。第七批次结合结转额度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发放名额,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广州公积金 " 商转公 " 可贷额度提升至八成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冯卫在会上就商转公的放宽政策进行解读。冯卫表示,本次 " 商转公 " 政策的修订,系统性地扩大受益面,降低转贷门槛,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亮点:

一是扩大转贷范围。一方面,符合条件的商业贷款可转为组合贷款。原办法仅支持转为纯公积金贷。修订后,在广州市公积金受托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既可申请转为纯公积金贷,也可申请转为组合贷。缴存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减轻购房压力。

另一方面,放宽可转贷的银行范围。原办法只能在公积金受托银行申请商转公,修订后,非公积金受托银行的商业贷款,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

二是全面降低门槛。首先,降低申请的时限要求。原商业贷款放款年限由 3 年缩短为 2 年,申请人累计缴存公积金时限由 60 个月缩短为 36 个月,对于缴存时间较短但有刚性及改善性需求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持有商贷时间较短的缴存人,能更早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红利。

其次,放宽商转公的贷款年限。原办法规定:商转公的贷款年限不得高于原商业贷款剩余期限。修订后,调整为公积金贷款年限与原商业贷款已还款年限合计最长可达 30 年,可贷年限更加宽松,有效减轻月还款的压力。

此外,放宽住房套数和贷款次数。由 " 本市唯一住房 " 可放宽至家庭首套或第二套住房也可申请。原 " 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 放宽至 " 未使用或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 的缴存职工也可申请,充分体现对缴存人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支持。

三是拓宽适用主体。一方面,拓宽申请人所在区域。由本市缴存人扩展至粤港澳大湾区或广州都市圈的缴存人,符合条件的都可申请。与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和广州都市圈发展有效衔接。

另一方面,放宽申请人的身份要求。之前要求申请人既是产权人又是借款人,修改后,只要是 " 贷款房屋的产权人 " 就可申请,进一步扩大受益人群。

四是提高贷款额度。商转公可贷额度的计算比例,由原来的 70%提高到现在的 80%,进一步加大对存量商业贷款的支持力度,尽力减轻缴存人的贷款利息负担。

冯卫表示,在办理指引上,广州住房公积金充分考虑了群众的实际需求,并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原商业贷款在广州市公积金受托银行办理的,市民直接到该银行网点申请即可,也不需要自筹资金补足差额,可以直接转为组合贷。

具体办事需提供的材料,可通过公积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各服务网点等平台获取。总的来说,这次新政的核心就是 " 降门槛、扩范围、提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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