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5 月 26 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分行发布罚单,分别指向湖北京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员工李某丽。
罚单显示,湖北京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义务和相关处置义务,以及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或者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针对上述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分行对湖北京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并处以 88.95 万元罚款。
李某丽作为湖北京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服务部的员工,对公司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因此,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分行对李某丽作出警告,并处以 5 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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