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微信到账 199395 元 "
5 月 20 日晚
湖北十堰出租车司机刘洪敏
接到一位疑似饮酒的乘客
该乘客下车时
误将 9.9 元乘车费
错输成 199395 元
5 月 20 日晚上 10 点 50 分左右,刘洪敏驾驶鄂 CTH850 牌照出租车行至京东路时,接到一名 30 岁左右的男性乘客,其当时似乎正处于醉酒状态。刘洪敏将其送达目的地,车辆计价器显示车费 9.9 元,乘客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后便下车离去。

随后,刘洪敏继续投入营运工作。闲暇之余,他打开手机查看收款记录,猛然发现一笔 199395 元的巨额转账。面对这笔突如其来的 " 意外之财 ",刘洪敏没有丝毫心动,第一时间想到应该是上位乘客误付款。

由于没有该名乘客的联系方式,刘洪敏立即驱车返回其下车地点,在周边反复寻找、等候,始终未见到其身影。为了尽早联系到乘客,刘洪敏驾车前往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朝阳路派出所,请求民警帮助。
5 月 21 日中午,刘洪敏的手机收到一条消息,对方自称是前一晚误付车费的乘客,不慎支付了 19 万余元车费。

收到消息后,刘洪敏当即爽快答应退款,并提议双方一同前往朝阳路派出所,在民警见证下完成退款流程。
5 月 21 日 14 时许,在民警的全程见证与核实下,刘洪敏将 199395 元款项全额退还乘客,连原本 9.9 元的车费也主动免除。乘客深受感动,为表达诚挚谢意,特意给刘洪敏发了 66 元的红包。

出租车司机刘洪敏。
" 我只是做了应该做的
不是自己的钱
一分都不能拿 "
刘洪敏,好样的!
声明:本文转自新华社微信公众号,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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