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是年销量超 170 万辆的国有汽车集团,一家是总部已迁至青岛、主打 212 和锐胜品牌的民营企业。二者同根于北京汽车工业的早期历史,但自 2015 年股权剥离后已无任何产权关联。
然而,因后者在产品宣传和企业名称中继续使用 " 北汽 " 字样,引发市场混淆。2026 年 5 月下旬,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明确 " 北汽 " 简称归属北汽集团,为这场品牌权属之争落下法槌。
" 北汽 " 之争
" 北汽 " 这个简称究竟属于谁?二审判决给出了明确答案:法院认定,经过数十年持续使用," 北汽 " 已经与北汽集团形成了稳定的市场关联,这一简称的权益归属于北汽集团。
图片来源:北汽集团
回溯双方关系,2011 年两家企业曾签订一份商标许可合同,其中仅授权制造厂在整车及产品宣传中使用 " 北汽 " 商标,从未允许将其作为企业字号或简称。2015 年北汽集团将所持 51% 股权全部转让后,制造厂已彻底脱离北汽体系,继续使用 " 北汽 " 字样的合法基础也随之消失。
法院认为,在此前提下仍以 " 北汽 " 名义进行宣传,客观上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这起诉讼的直接导火索,是 2024 年 6 月制造厂举办的一场 "212 品牌焕新出发 " 发布会。会上,制造厂宣布将经典的 212 越野车从单一车型升级为独立品牌,并在产品宣传和企业名称中再度打出 " 北汽 " 字样。
图片来源:北京越野
真正让事态升级的是 2025 年 10 月的一起翻车事故——一辆 212 车型在赛事爬坡中发生侧翻,部分媒体和公众误将事故归咎于北汽集团,导致后者不得不紧急出面澄清,强调该车型出自制造厂之手,与自己并无任何股权关系。尽管北汽集团此前已多次公开说明双方已无关联,但市场混淆始终未能消除。
2025 年 11 月,一审法院判决制造厂败诉;制造厂不服上诉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 2026 年 1 月 8 日立案二审,最终维持了原判。
两家企业 "同源异流"
两家企业的品牌争议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同源却最终异流。1958 年,北京汽车制造厂(老厂)试制出北京市第一辆汽车 " 井冈山 " 牌轿车,1966 年推出 BJ212 轻型越野车,凭借皮实耐用的特性迅速成为国产越野车的标杆。1987 年,该厂合并组建北京汽车摩托车联合制造公司,后于 1994 年整体并入新成立的北京汽车工业集团。
转折发生于 2001 年。北京汽车摩托车联合制造公司与民营企业合资改制组建了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2007 年,北汽集团增资持股达 51%,制造厂成为其控股子公司。然而,因经营持续亏损,2015 年北汽集团在报请北京市国资委批复同意后,以 1.17 亿元将所持 51% 股权全部挂牌转让,制造厂自此脱离北汽集团体系,转为民营企业。
此后,制造厂控股权几经变更。2020 年其将总部迁至青岛,2023 年山东魏桥创业集团通过收购控股股东股权,成为最终控股方。
北汽集团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产业链涵盖整车及零部件研发制造、出行服务、金融投资等业务的国有大型汽车集团,2025 年北汽集团整车销量达 175.2 万辆,同比增长 5.6%。
图片来源:北京汽车
对于北京汽车制造厂而言,脱离北汽集团近十年后,其产品线涵盖 212、锐胜等品牌,完全有条件在市场中建立独立的品牌认知,继续采用 " 北汽 " 二字,反而可能模糊自身的差异化定位。对于北汽集团来说,终审胜诉固然厘清了归属权,但真正巩固 " 北汽 " 含金量的,终究是产品力与用户口碑的持续积累。
对于整个中国汽车产业——尤其是那些经历过改制、重组、产权剥离的老牌企业而言,这起案例也在提醒各方:在股权交割,工厂迁移的同时,附着于特定主体的品牌商誉也应该在法律框架下做出明确切割或有序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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