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发布 " 理想宝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退赔款的领款公告
2026 年 5 月 29 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李永钢、马余豪利用 " 理想宝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退赔款的领款公告(第一次)》,公布将暂执行到位案款 110473411.8 元(1.1 亿)按比例退赔 16612 名集资参与人,退赔比例约 14%。
本次材料收集时间为 90 日,收材料整理时间为 15 日,财务付款时间为 15 日,即 120 日内能收到退赔款。错过了本次申报领款怎么办?请先按照本公告的指引进行填报,付款时间顺延 90 日,不需要打电话给法院确认。
此前,2025 年 12 月 5 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发布过一次 " 理想宝 " 平台的领款公告,而这一次(2026 年 5 月 29 日发布)是对前一次领款公告的修正,领款以此次公告为准。
本次公告涉及 16612 名集资参与人,累计未兑付金额约是 7.8 亿,本次兑付 110473411.8 元(1.1 亿),平均兑付比例约 14%。
法院给了常见问题解答,如有疑问请仔细看问题解答文档:
理想宝于 2014 年 5 月上线运营,是深圳市前海理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前海理想金融控股旗下包含基金、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由国内多家 A 股上市公司和影视明星刘晓庆旗下传媒公司共同发起成立。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理想宝累计借贷金额 147.2 亿元,待还余额 13.9 亿元,当时出借人数 26067 人,借款人数量 1473 人,逾期金额 6.5 亿元。
2018 年 10 月 22 日,深圳 P2P 平台理想宝发布《暂停发标及存量业务清理垫付方案公告》,标志着平台暴露。
警方于 2020 年 12 月 19 日对公司高管李某钢、马某豪二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平台实控人高某森办理网上追逃。随即,资产查封及追赃挽损同步展开。
2022 年 2 月 21 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网站(www.ftcourt.gov.cn)对外发布了《关于(2021)粤 0304 刑初 702 号的判决公告》。 公布了两名被告李永钢(理想宝平台 CEO)、马余豪(理想宝担保公司深圳保兴的实控人)的一审判决结果。
李永钢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马余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均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
根据警方的通告,李永钢、马余豪是 2020 年 12 月 19 日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按羁押一日抵一日刑期计算,李永钢、马余豪二人即将在今年和明年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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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资管黑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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