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6 月 5 日消息,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新日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易恩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佳合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乐达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以下问题:未按规定披露一致行动关系、未按规定披露权益变动并暂停交易、未按规定披露股权冻结信息。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北京证监局网站)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