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 — 2028)》,提出完善停车充电等配套服务设施,鼓励租赁企业投放新能源汽车。方案要求加快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充电设施建设,到 2028 年底前,新建或改建功率不低于 60 千瓦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充电枪)共计 3 万个。同时,围绕旅游公路、国省干线、" 四好农村路 " 等规划布局充换电设施,并引导民航机场、高铁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与租赁企业加强合作,为租赁车辆提供停放和充电便利。

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 — 2028)》,提出完善停车充电等配套服务设施,鼓励租赁企业投放新能源汽车。方案要求加快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充电设施建设,到 2028 年底前,新建或改建功率不低于 60 千瓦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充电枪)共计 3 万个。同时,围绕旅游公路、国省干线、" 四好农村路 " 等规划布局充换电设施,并引导民航机场、高铁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与租赁企业加强合作,为租赁车辆提供停放和充电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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