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6 月 12 日讯,近日,甘肃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存在以垫付保费的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甘肃金融监管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 47 万元;对闫爱勇(时任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 12 万元。
此外,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因存在对代理人未尽到管理责任等违法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 1 万元;魏婧(时任平安人寿甘肃分公司原兰州市第二营销服务部负责人)被警告并处罚款 0.3 万元;丁小莉(时任平安人寿甘肃分公司原兰州市第二营销服务部保险代理人),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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