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长乐区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新能源汽车受损纠纷案。一辆新能源汽车在行驶中底盘撞击路面石块,造成包括动力电池在内的核心部件损坏,维修费用达 10 万余元。保险公司在赔付车主后,因无法查明石块来源,将负责该路段环卫管理的环卫中心及保洁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其未及时清理路面垃圾应承担赔偿责任。 保洁公司辩称已按规范完成清扫,且石块出现具有突发性。法院查明,事故发生后 8 分钟内,保洁人员即发现并清理了该石块,当日清扫车辆亦持续在城区道路作业。法院认为,环卫中心作为公共道路管理人,已尽到合理限度内的管理与清理义务;事故发生在清晨,路段无监控,遗撒物具有偶发性,无法要求其全天候无死角监控。据此,法院驳回保险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双方未上诉,案件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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