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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女子家中遇害案二审开庭,母亲情绪激动,一度晕坐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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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 月 16 日)," 成都 27 岁女子家中遇害案 " 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开庭前,被害人紫雅母亲接受采访称,这次二审双方都提出了要重新进行精神鉴定的诉求,但是法院目前没有给出答复。一审时,紫雅母亲申请作为证人出庭,这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没有通过王紫雅母亲的旁听申请。

2024 年 6 月 9 日,成都市郫都区某小区内 27 岁的王紫雅在家中遭遇不幸。35 岁女性住户梁某滢多次无故敲门滋扰,还在门口吐痰。紫雅开门质问,梁某滢从包中拿出刀具,持刀连续捅刺其头面部、胸部等致命部位 10 刀,致紫雅急性大出血死亡。

案发后梁某滢被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2025 年 12 月 20 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某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梁某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持刀捅刺王紫雅并致其死亡,梁某滢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梁某滢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此后,梁某滢不服一审判决,并以 " 正当防卫、被害人先动手、且有自首情节 " 为由上诉。而受害人王紫雅的母亲对 " 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仅承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 的司法鉴定不认可,已委托律师向法院提交了重新鉴定申请。

紫雅母亲表示,女儿的遭遇是无妄之灾。她一直教导女儿善待他人,但从未想过该如何应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噩运。

" 我到现在都不相信我的女儿已经走了 737 天,我现在一闭上眼睛, ( 就看到 ) 女儿那种笑盈盈的样子。" 她表示,在女儿去世那天,她就只是行尸走肉,但她作为女儿唯一在世的直系亲属,必须坚持下去,为女儿讨回公道。

她也依旧在镜头前表达了自己的决心:" 梁某滢不死,我决不罢休 "。今天上午,在前往法院的路上,紫雅母亲因情绪激动,一度晕坐在地。

来源 看看新闻 Knews

编辑 段筠 /编审 黄聪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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