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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企业迎来税务利好!电子预扣税最低降至1%,优惠延长至202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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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国经营公司的华商注意,一项直接关系企业报税成本和现金流的政策,正式获得内阁批准。

6 月 16 日,泰国内阁同意将电子税务优惠措施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这次调整涉及电子税务发票、电子收据和电子预扣税。符合规定的公司投资电子税务系统,相关支出可按实际金额的 2 倍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部分原本适用 5%、3% 或 2% 税率的预扣税项目,通过电子系统办理后,税率还可统一降至 1%。

泰国内阁批准两项税务法规草案

泰国总理府副发言人拉丽达 · 珀威瓦塔纳 6 月 16 日透露,内阁已原则同意财政部提交的两项法规草案。

相关电子税务优惠原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内阁此次决定将实施期限延长两年,直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泰国政府称,此举旨在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降低经营成本,鼓励企业使用电子技术管理税务。

对在泰注册经营的企业来说,这次政策主要涉及两大部分:

一是企业投资和使用电子税务系统时,可获得企业所得税扣除优惠;

二是通过电子系统办理预扣税时,部分税率可降至 1%。

建设电子税务系统,支出可按 2 倍扣除

根据内阁批准的方案,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在投资、建设或使用以下系统时,相关费用可按实际支出的 2 倍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e-Tax Invoice 电子税务发票系统;

e-Receipt 电子收据系统;

e-Withholding Tax 电子预扣税系统;

相关软件和电脑设备;

电子数据存储系统;

电子税务服务商收取的服务费用。

政策还新增一类可享受优惠的支出。

电子税务服务商向泰国电子交易发展局支付的信息系统审核评估费用,也可纳入税收优惠范围,用于提高系统安全性及可信度。

简单来说,企业为接入电子税务系统投入 100 万泰铢,符合条件时,可按照 200 万泰铢的金额计算税前扣除。

这里的 "2 倍扣除 " 并不代表政府直接退还企业 200 万泰铢,也不等于企业获得两倍现金补贴。它指的是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更高金额,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多类预扣税,从 5%、3%、2% 降至 1%

另一项更受企业关注的政策,是电子预扣税优惠继续延长。

泰国内阁同意,将通过 e-Withholding Tax 系统办理的部分预扣税税率统一降至 1%,优惠期限同样延长至 2027 年年底。

原本适用 5%、3% 或 2% 预扣税率的部分款项,只要符合政策条件,并通过电子系统支付和申报,就可适用 1% 的税率。

原文列出的款项包括:

租金;

佣金;

版权费;

承包或制作报酬;

服务费;

自由职业或专业服务收入。

适用对象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预扣税率下降后,收款方被提前扣留的资金减少,有助于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

例如,一笔 100 万泰铢的服务费,按 3% 预扣税计算,付款方需要代扣 3 万泰铢;适用 1% 优惠后,代扣金额降至 1 万泰铢。

这并不代表最终税负必然减少,主要影响的是纳税时间和短期现金流。企业年度实际纳税金额,仍需根据收入、成本、利润及适用税法进行结算。

泰国已有 29 家相关电子税务服务商

泰国税务局目前已允许更多民营企业成为电子税务数据制作和报送服务商,为企业提供系统接入服务。

截至政策公布时,泰国共有:

23 家 e-Tax Invoice 及 e-Receipt 服务商;

1 家 e-Filing 服务商;

5 家 e-Stamp Duty 电子印花税服务商。

相关服务主要面向没有能力自行开发完整数字系统的中小企业,帮助企业开具电子税务发票、申报税务及提交电子数据。

政府少收 6600 万,企业每年增加 270 亿流动资金

泰国财政部预计,延长这项政策后,政府在两年内可能减少约 6600 万泰铢的企业所得税收入。

与此同时,电子预扣税优惠预计每年可为商业部门增加约 270 亿泰铢流动资金。

政府认为,电子税务系统还可减少纸质文件使用,降低企业行政成本,提高报税便利度,并推动泰国商业及政府服务全面数字化。

需要注意的是," 增加 270 亿泰铢流动资金 " 并非政府向企业发放 270 亿泰铢补贴。

这笔金额主要来自预扣税率下降后,企业和收款方可以暂时保留的资金,减少提前被扣缴的现金。

在泰华商需要关注什么?

这项政策对经常支付租金、佣金、服务费、承包费的企业影响较大。

在泰经营的中国企业及华商可重点确认三个问题:

第一,公司目前是否已经接入 e-Tax Invoice、e-Receipt 或 e-Withholding Tax 系统。

第二,企业购买的软件、设备、数据存储及服务商服务,是否符合 2 倍税前扣除条件。

第三,公司支付的租金、服务费、佣金等款项,是否属于 1% 电子预扣税优惠范围。

内阁目前批准的是两项法规草案的原则。企业实际申请时,仍需以正式颁布的法规、泰国税务局细则及规定的生效日期为准。

对于已经在泰国经营,或计划建立完整财务与税务系统的企业来说,这次政策延长至 2027 年底,意味着企业仍有时间完成电子税务转型。

企业使用电子系统报税,不仅可能降低行政成本,也可减少预扣资金占用,让更多现金留在日常经营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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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王新宇

图:综合自泰媒

主编:布周十面派

来源:泰国网传媒

法务支持:克莱德国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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