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通社快报 6 月 17 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 2021 年上海车展特斯拉车顶维权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出具民事裁定书,法院判定,张女士所称特斯拉车辆存在刹车失灵缺乏客观事实支撑,其相关言论与行为超出客观理性评价范畴,并非正当监督批评,不能以消费者批评权作为免责依据,已构成诽谤,并驳回事件相关人员封某的再审申请。

事件源头为 2021 年 2 月河南安阳一起追尾交通事故,张女士父亲驾驶一辆特斯拉 Model 3 在河南安阳发生追尾事故,造成车辆受损、车上人员受伤。
当地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显示,驾驶人未保持安全车距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认定驾驶人负全部责任。但张女士及其家属不认可该结论,认为事故系车辆刹车失灵所致,向特斯拉提出退车赔偿等诉求。

同年 4 月 19 日上海车展媒体日,张女士身着印有相关字样衣物,登上特斯拉展车车顶公开宣称车辆制动故障,现场视频在网络大范围传播。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以扰乱公共秩序对张女士处以行政拘留。
2021 年 10 月,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名誉权诉讼,主张张女士相关行为侵害企业名誉,提出五百万元索赔请求。
2024 年 5 月一审法院审理认定,现有交警文书、车辆检测材料等证据,无法佐证车辆刹车失灵的说法,张女士在无客观依据前提下,于大型展会以极端方式传播不实表述,超出消费者合理监督、客观评论范围,主观存在过错,客观造成企业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名誉侵权。

一审判令张女士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与维权支出合计 17.23 万元,后张女士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5 年 7 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全部原判。
2025 年 12 月,张女士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提出原审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有误等主张,要求撤销原有判决。
上海高院再审审查阶段完整核查全案证据,出具裁定明确,张女士所称刹车失灵缺乏客观事实支撑,其公开造势行为不属于合法维权,当事人主张特斯拉刻意引导舆论侵害自身权益,无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采信。一审、二审对案件事实、侵权定性的判定均符合法律规定,再审申请理由不成立,依法予以驳回。
裁定书同时重申,消费者维权应当通过协商调解、行政投诉、司法鉴定、民事诉讼等正规渠道,编造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维权方式,需要承担对应民事责任。
(图 / 文 网通社 奇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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