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6 月 19 日讯,近日,江苏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虚构广告宣传事项套取费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拒保及拖延承保交强险。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江苏金融监管局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罚款 23 万元;对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任新平警告并罚款 4 万元;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罚款 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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