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9 日晚,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一名男子深夜醉驾发生肇事,血检酒精浓度高达 238mg/100mL,16 岁少女小邱在事故中被撞身亡。这起重度醉驾、一死两伤的事故,最初肇事者被认定为负全责,然而经复议后,责任认定变更为肇事者负主要责任、两名受伤未成年人负次要责任。此事引发了死者家属的强烈质疑。6 月 17 日,台前县交警大队重新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该份事故认定书的事故形成原因分析中,相较原版新增了“贺某某、李某某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内容,最终责任划分变更为,徐某某承担主要责任,贺某某、李某某负次要责任,小邱不承担责任。针对责任划分调整的情况,6 月 18 日,华 · 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该起事故的办案警察,对方表示,不便接受采访,建议家属通过律师进行了解。记者询问受害者家属所称肇事者未被刑拘的情况,对方表示:“我们都是按照法律的正规程序正在进行着”,并让记者联系台前县公安局政工部门进行采访。记者试图联系该部门未果。(大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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