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陕西 06-22
西安市教育局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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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 月 22 日)

西安市教育局发布

2026 年上半年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及中等职业学校

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现场确认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西安市 2026 年上半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符合西安市教育局认定条件、已经完成网上申报,且在西安市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申请人。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6 年 7 月 2 日— 7 月 6 日(9:00-12:00,13:00-17:00)

三、现场确认地点

未央区永隆路小学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永隆路与行舍路交叉口西 40 米

乘车线路:地铁 4 号线百花村站 C 口(东南口)出,凤城四路与太华路十字向东 1000 米

四、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人本人办理

1. 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学历证书

(1)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港澳台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外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若申请人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学历信息或普通话等级证书在认定系统无法核验的,须提交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

3. 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1 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4.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代替使用);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服役地在我市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0 年以后颁发的等级证书必须核验通过)。

6.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种类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在我省的申请人,可通过陕西公安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治安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请自行办理;户籍地不在我省的申请人,可在户籍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线上线下办理均可,现场确认时带上查询结果进行核验;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二)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

1. 委托他人办理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与申请人本人办理需提交资料一致);

2. 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 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 A4 纸上)。

五、现场确认预约

(一)由于现场确认人数众多,为避免拥挤,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学及中等职业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实行预约制。2026 年 7 月 1 日上午 9:00 开始预约(每日预约时间以系统设置为准)。

(二)申请人可使用教师资格体检预约系统继续预约现场确认,无需重复扫码注册。也可使用体检预约时绑定的微信直接扫描下图二维码访问预约平台,进入预约小程序进行现场确认预约。

(三)现场确认预约具体方法为:进入小程序后点击 " 在线预约 ",选择 " 预约现场确认 " 进行预约。若预约出现问题,请在每日预约时段内拨打小程序下方技术支持电话或添加技术支持 QQ:536398228 联系处理。

(四)预约成功后,请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前往现场确认预约地点,凭确认预约系统中的 " 出示预约信息 " 及身份证进行确认。

六、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

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据实作出认定结论,认定合格的申请人,现场确认结束后 30 个法定工作日内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查看证书编号、证书领取方式及时间,请关注西安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证书领取公告。

特别提示:1. 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首页 " 咨询服务 " 栏目下方 " 使用手册 " 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 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领取(含邮寄)教师资格证书前,必须完成补充学历信息操作,否则无法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我市教师资格办咨询电话:87274558

附件:授权委托书 .doc

来源 / 西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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