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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企营销不能再“乱吹”了!自动驾驶国标出台,明年7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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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张睿

编辑 | 志豪

我国首部 L3/L4 自动驾驶强制性国标公示。

车东西 6 月 22 日消息,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等 2 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报批稿)意见的公示。

▲工信部发布的公示

其中,《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以下简称《要求》)为代替 GB/T 44721 — 2024《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旨在规定装备 L3 级和 L4 级自动驾驶系统的载客类和载货类车辆(不含自动泊车系统)的安全技术要求、保障要求及检验方法。

《要求》的建议实施日期为 2027 年 7 月 1 日,对于新申请车辆型式批准的车型,自《要求》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车辆型式批准的车型,自《要求》实施之日起第 13 个月开始执行。

01.

L3/L4 迎强制性国家标准

不适用于自动泊车系统

此次工信部公开的《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到底是规范什么的标准?

根据《要求》中的说法,《要求》适用于装备 3 级(L3)和 / 或 4 级(L4)驾驶自动化系统的 M 类(载客)和 N 类(载货)车辆,不适用于自动泊车系统。

▲《要求》适用范围

同时可以看到,《要求》性质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 GB),这意味着它将成为法律的一部分,不满足要求的车辆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和上路。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

那么在最新的《要求》中,对于 L3/L4 级自动驾驶系统提出了哪些要求?

具体来看,《要求》分 4 小节覆盖驾驶能力、人机交互、用户告知、通用强制要求,区分了对 L3/L4 级自动驾驶系统的能力要求和差异化指标:

1、驾驶能力:安全水平不低于合规人类驾驶员,各种场景下都能控制车辆。

在《要求》中,要求 ADS(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水平不低于合规人类驾驶员,对于 L3 级自动驾驶系统,如果设计运行范围含非高速 / 快速路,需具备车道巡航、换道、交叉路口通行能力;对于 L4 级自动驾驶系统,依设计运行范围不同需具备车道巡航、换道、绕行、倒车、掉头等能力。

同时,《要求》中分四类场景设定了 L3/L4 级自动驾驶系统的行为准则:

(1)标称场景:系统要在正常路况下保持车距、避让优先车辆、响应交警指挥、合理控制车速,禁止无理由扰乱交通。总结成一句话来说就是 " 正常人怎么开车自动驾驶系统就怎么开车 "。

(2)风险场景:系统可以预判危险,不可避免碰撞时降低损伤,碰撞后自动刹停。也就是说系统会尽可能避免碰撞,哪怕真的出现事故后也要能使车辆停下来。

(4)超出设计运行条件的场景:需要系统进行可预见的预判,不符合设计运行条件则不能激活系统。

2、人机交互:L3/L4 有所不同,L3 需预留充分的接管时间。

人机交互方面分两类车型设计交互逻辑:支持人工退出(主流 L3、部分 L4)、不支持行驶中人工退出(无人 L4);

(1)允许行驶中退出至人工驾驶功能的系统(L3 及部分 L4)

要求有专用操纵方式激活 / 退出,可以防止误用,同时指示系统激活状态,系统激活前需确认用户是否培训、阅读理解说明。

激活系统后,相关操纵件可以防止不安全的干扰,设定干预阈值,超阈值则系统退出,L3 级自动驾驶系统还需持续评估用户的接管能力,预留充分的接管时间。

退出时,系统需要安全移交,评估用户准备(手握转向盘、视线注视),退出系统后应急辅助不关闭,驾驶辅助不自动激活。

(2)不允许行驶中退出至人工驾驶功能的系统(L4)

系统需要提供安全相关信息,对乘客安全风险(如未系安全带)做出响应;若有人工驾驶操纵件,系统需防止干扰。

3、用户告知:要建立驾驶人培训与阅读确认机制,每次重启需核验。

首先,车企需通过官网 / 车机 / 移动端等多渠道提供完整使用说明书。

同时,要建立驾驶人培训与阅读确认机制,车辆每次重启需核验培训记录,30 天未确认、软件更新后需用户重新确认,保障用户知晓分级限制、接管义务、故障处置方式。

4、其他强制通用要求:车辆必须搭载自动驾驶数据记录仪。

所有车辆必须搭载自动驾驶数据记录仪,支持挂车的车型还需验证挂车适配安全。

02.

L3/L4 具体技术要求不同

L3 前向探测范围最远达 130 米

此次《要求》中,还明确给出了高速 L3、全域 L4 必须分别满足的附录 B、附录 C 专项条款,列出了具体技术要求。

首先来看关于高速公路 / 城市快速路 L3 级自动驾驶功能具体要求,主要分为 4 个方面:

1、动态驾驶任务执行系统需要做到保持车道,无目的不跨越,具备前 / 侧 / 后向探测能力,换道控制需安全距离,换道执行阶段横向加速度 ≤1m/s²,紧急避撞控制要求减速度 >5m/s²,跨车道线避撞需充分评估。总结来说就是系统要做到可以安全变道,但是又不会无缘无故的变道,变道的速度也要有所控制。

▲换道控制场景示意图

2、介入请求需预留足够时间,最迟在发出介入后 4 秒升级介入,系统严重失效可直接执行最小风险策略,使用户有充足的时间接管车辆。

3、人机交互激活条件要满足驾驶人坐在驾驶位、系安全带、系统无失效、天气 / 道路允许、自检确认、无升级等。自动驾驶系统状态提示需要有专用光学信号,介入请求升级为声学或触觉。

4、感知系统前向探测范围依据车速变化而变化,60km/h 及以下需要达到 50m,120km/h 时需要达到 130m,侧向探测范围应覆盖左右两侧各至少 9m 宽的区域,后向满足换道安全评估要求。

▲自动驾驶系统前向探测范围

对于 L4 级自动驾驶系统功能具体要求,主要分为 4 个方面:

2、远程协助:系统不能依赖远程协助执行,如果需要远程协助,也需系统来执行全部具体操作。

3、人机交互:系统激活条件包括系统无失效、天气 / 道路允许、无升级、路径在不超出设计运行范围内等方面。

对于允许行驶中退出至人工驾驶的 L4 级自动驾驶系统,则需满足类似 L3 级自动驾驶系统的干预 / 退出要求;若不允许退出,则退出仅限静止状态或切换至泊车功能。

4、状态提示:显示系统状态需要有专用光学信号。

03.

结语:自动驾驶系统规范化进程开启

根据官方在《要求》编制说明中提到,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是人工智能、信息通信、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在汽车领域应用的关键载体,也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方向,为汽车开发制造、测试评价、应用模式等带来全面变革。

但是,自动驾驶系统涉及多个复杂环节,如感知、决策、控制等,任何环节的失误都可能导致交通事故,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而自动驾驶系统的规范化,能够进一步保障用户驾乘安全,也推动车企按规推进布局,减少事故风险,同样还能推动中国自动驾驶行业有序平稳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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