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作出(2026)粤 01 破申 315 号决定书,决定对广州升龙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广州升龙 "" 债务人 ")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负责预重整期间各项工作。
根据临时管理人与属地政府、法院、广州升龙、主要债权人沟通,本次招募对象为续建共益债投资人。
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升龙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100% 股权。

睿思网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作出(2026)粤 01 破申 315 号决定书,决定对广州升龙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广州升龙 "" 债务人 ")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负责预重整期间各项工作。
根据临时管理人与属地政府、法院、广州升龙、主要债权人沟通,本次招募对象为续建共益债投资人。
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升龙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100%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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