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06 月 26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因 " 授信管理不尽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偿还垫款、掩盖不良资产 ",被监管部门做出 " 对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罚款 90 万元。对刘岳警告并处罚款 5 万元 " 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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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静 HZ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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