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06 月 30 日,延边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股份有限公司图们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因 " 贷款 " 三查 " 不到位 ",被监管部门做出 " 对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罚款 40 万元,对股份有限公司图们支行罚款 30 万元;禁止孔祥合从事银行业工作 5 年;对张培宇、李天涛给予警告 " 的处罚决定。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海兰江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因 " 违规办理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 ",被监管部门做出 " 对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海兰江支行罚款 30 万元;对王震宇、马羽聪、杨丰源给予警告 " 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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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静 HZ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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