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7 月 3 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菏泽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巨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 60 万元。同时,闫强(时任巨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被警告;欧阳艳(时任巨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信贷管理高级经理)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 内容 | 作出决定 机关 |
| 1 | 巨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 菏金罚决字〔2026〕15 号 | 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 | 罚款 60 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菏泽监管分局 |
| 2 | 闫强(时任巨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 菏金罚决字〔2026〕16 号 | 警告 | ||
| 3 | 欧阳艳(时任巨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信贷管理高级经理) | 菏金罚决字〔2026〕17 号 | 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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