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7 月 7 日博敏电子公开信息显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刘远程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 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因金盐事件按追溯重述法对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 子公司深圳博思敏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部分业务由按总额法确认收入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 , 公司 2020、2021 及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调增 100.1 万元、112.0 万元和 242.3 万元 , 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 0.41%、0.46% 和 3.08%。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口头警示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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