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男子清吧对陌生女子摸腿搂腰还下药 # 话题词冲上微博热搜,当事人程女士再次向大象新闻求助发声。程女士称,此事给她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目前仍在寻求依法处理。

据程女士回忆,3 月 12 日晚,她与朋友在滁州某清吧听歌时,一名陌生男子前来劝酒,随后叫来同伴韩某。韩某在未经程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坐在她旁边," 摸我腿,双手搂我腰,让我晚上跟他走,我都是拒绝的。"
韩某趁程女士上厕所之际,将西地那非 ( 俗称 " 伟哥 " ) 投入其玻璃杯中。程女士返回后喝了一些酒,发现杯中残留有粉红色凝胶状物质。" 正常的啤酒是没有东西的,我盯着看了很久,我朋友说是不是下药了,当时才反应过来。" 她随即质问韩某杯中是什么,对方始终不回答,并催促她回家。
程女士遂打电话报警。韩某见状双手抢她手机," 状态很吓人 ",程女士被迫挂断电话。警方回拨后,她才告知自己被人下药。
此后,韩某又向杯中倒酒试图冲淡药物,程女士将剩余药液拿在手中准备留作证据,但被韩某多次抢夺后泼洒。程女士随后向清吧工作人员求助,韩某追上来继续抢夺证据。

据程女士介绍,双方曾签署治安调解协议,韩某向其赔偿 13000 元。程女士咨询律师后得知,韩某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她随即主动撤销了调解协议并退回全部赔偿,坚持要求走刑事程序。6 月 30 日,记者曾致电滁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称正在调查,后续会发布官方通报。7 月 10 日记者再次致电,工作人员称如果需要了解案件,可以到现场与政工宣传部门联系。

程女士表示,事发至今近四个月,对她的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如今她走到哪里在外面吃饭必须带着自己的水,水一旦离开视线根本不敢喝。" 我四个月一直躺在家里,什么也不想干,连个人卫生我都没有力气,我都一个多星期没洗澡,对我的伤害真的很大。" 目前程女士仍在寻求依法处理。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男子携带西地那非趁人不备时投入女士酒水,要求女子当晚跟他走,如果能够证明其主观上打算在女子失去意识后实施性侵,具有强奸目的属于强奸预备,依法应当追究强奸罪预备的刑事责任。如果证据不足以证实强奸目的,结合客观上存在搂抱摸腿与下药的行为,涉嫌构成强制猥亵罪。男子的摸腿行为侵犯了女子的身体权与人格尊严权,事发后导致被害人长期抑郁,被害人有权赔偿医疗费、检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
如果后续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被害人认为应当立案而公安不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申请检察监督。检察院 7 日内要求公安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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